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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经济法学之《房地产法》重要复习资料

来源:www.hnsfdxzk.org 发表时间:2015-04-10 11:59 作者:湖南师范大学自考办 点击: 湖南师范大学自考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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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法习题集
 
一、客观题
1、下列房地产可以设定抵押权的有(A.国有土地上依法取得的房屋B.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C.集体土地使用权D.乡、村企业的厂房)
2.物业管理的基本主体是(D.业主)
3.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与出让的共同点是
A.交纳土地出让金  B.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 
C.属于土地二级市场交易   D.无使用期限
4.《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对贷款担保设定了以下方式。(A.抵押B.质押C.保证)
5.承租公有住房的,在租赁期内,房屋产权人转让房屋所有权时,原租赁协议应(B.继续履行)
6.我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原则上实行(B.二级审批)
7. 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为(D. 70年)
8.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B. 所有人)
9.房地产权属登记具有以下功能(A. 产权确认功能B. 公示功能D. 管理功能)
10.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有货币补偿和(A.房屋产权调换)
11.售后公房的产权是一种(B.共同共有)关系
 
二、非客观题
1、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用地、从广义上讲,建设用地是指已利用上地中的一切非农业生产用地。
2、房地产交易有哪些特征:特殊性、确定性、多样性、要式性。
3、房地产相邻权: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房地产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房地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时,相互之间应当给予便利或者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4、拆迁当事人:是指城市房屋拆迁活动的参与者,包括拆迁人、被拆迁人。
5、如何依法保护涉外房地产?
答:(1)保护华侨房产的主要政策和依据。(2)落实土改时期华侨房产的政策、法律规定:a“一律退还”与“酌情腾退一部分”b凡应退还的华侨私房,严禁拆除、改建c对港澳户地主、富农在土改时被没收房屋的处理。(3)处理历次政治运动侨房遗留问题的政策、法律规定。(4)落实侨房改造的政策、法律规定。(5)处理政府房屋管理部门代管侨房的政策、法律规定。
6、房地产:是土地、房屋财产的总称。在我国,按照土地资源状况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7、房地产关系:是指人们取得、开发、利用、经营和管理土地、房屋而形成的社会关系。房地产关系本质上属于经济关系,因为它具有直接的物质利益内容。
8、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内容。
答:(1)土地用途管制的依据(2)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批准权限(3)集中征地审批权(4)完善土地登记制度(5)健全土地监督检查制度,强化土地法律责任。
9.房地产关系可分为哪两种性质不同的关系?这样划分有何意义。
答:房地产关系,按其法律特征,可分解为民事(商品)性质的经济关系和行政管理性质的经济关系。将两类不同性质的房地产关系加以区分,对房地产立法工作,对行政管理、法律适用、处理纠纷方式的选择等实际的行政、司法工作,都有着直接的影响。
10、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答:(1)国家建设征收土地地法律特征:征地理由的合法性、征地行为的行政性、征地条件的补偿性。(2)征地审批权集中在中央和省两级,其他各级地方人民政府不再享有征地审批权。(3)征收土地的补偿安置: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土地复垦费或耕地开垦费。
11、土地使用权有哪些特征?
答:(1)权利的派生性(2)客体的有限性(3)取得的法定性(4)使用的期限性。
13、土地复垦:是指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
14、房屋所有权:是指房屋所有人依法对自己所有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15、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建筑物所有人对建筑物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共用部分的持分权以及因共同关系所生的成员权。
16.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战胜的耕地。
17、住房部分产权的法律性质。
答:(1)单独所有权说:价值取向、有利于住房进入市场。(2)租赁权说:购房款为租金而非价款、原产权单位负有房屋出租人的义务。(3)共有权说:政策依据、房产登记、地方规章的内容。(4)他物权说。
18、房屋共同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对其共有的某项房屋平等地、不分份额地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只有在共同共有关系消灭时方能分清份额。
19、土地权属登记:是国家用以确认土地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的一项法律措施。凡是经过依法登记的土地使用权及他项权利均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20、土地权属登记的程序。
答:(1)初始登记的程序:申报、地籍调查、权属审核、注册登记、颁发土地证书。(2)变更登记的程序:变更申报、变更调查、变更审核、变更登记注册发证。
21.三通一平:就是将开发区域以外的道路、给水排水管、供电线路等引入施工现场,对施工现场的土地进行平整。
22、如何理解房地产所有权。
答:目前全国大多数地区仍实行土地所有权与房屋所有权分别上不同的行政机关负责登记的体制,这也表时房地产所有权实际上是两个所有权的集合。(1)房屋所有权,包括国有房屋所有权、集体房屋所有权、私有房屋所有权、外产房屋所有权、中外合资房屋所有权、其他性质的房产所有权。(2)房屋共有,包括房屋共同共有和房屋按份共有。(3)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
23.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是经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并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组织。
24、你对住房部分产权的看法。
答:答:(1)单独所有权说:价值取向、有利于住房进入市场。(2)租赁权说:购房款为租金而非价款、原产权单位负有房屋出租人的义务。(3)共有权说:政策依据、房产登记、地方规章的内容。(4)他物权说。
23、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行为。
24.国家征收土地的特征?
答:(1)征地理由的合法性(2)征地行为的行政性(3)征地条件的补偿性。
25、我国现行土地使用制度的特点。
答:(1)国家实行国有土地有偿出让及保持少量必要的行政划拨(2)土地使用权已成为具有相对独立意义的一种物权(3)国家垄断城镇土地一级市场,同时加强土地二级市场的管理(4)建立系统的登记制度,明确登记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要件。
26、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
答:(1)协议出让(2)招标(3)拍卖。
27.房地产权属登记:是指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代表政府对房地产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由上述权利产生的房地产他项权利进行登记,从而依法确认房地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
28.怎样理解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的法律地位?
答:(1)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依合同实施物业管理(2)物业管理服务企业是独立的企业法人(3)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合作。
29、土地使用划拨的特征。
答:(1)土地使用权划拨是一种具体的行政行为,国家行使社会经济管理者的行政权力,将土地使用权进行分配或调整。(2)土地使用权划拨是一种无偿的行为,土地使用者取得使用权无需支付地价,但这并不等于使用者不需支付任何费用。(3)土地使用权可以是有期限的,也可以是无期限的。(4)划拨的土地使用权,不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30.房地产相邻权的特征有哪些?
答:(1)房地产相邻权的主体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房地产所有人或使用人。(2)相领关系的客体是相邻房地产所有人或作用人行使其权利时所体现的利益,而非房地产本身。(3)房地产相邻关系的内容是相邻人之间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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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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