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

法学

来源:湖南师范大学自考网 发表时间:2018-11-23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和熟练掌握经济法知识,能胜任各级公、检、法机关和律师事务所的工作,能在各企、事业单位从事法律顾问、公文书写和合作谈判等工作的法律人才。
 二、 考试课程及学分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01 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02 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03 0015 英语(二) 14  
04 0167 劳动法 4  
05 0169 房地产法 5  
06 0261 行政法学 5  
07 6909 行政诉讼法 5  
08 7944 经济法学原理 7  
09 7945 企业与公司法学 7  
10 7946 税法原理 6  
11 7947 金融法概论 6  
12 7948 环境法学 7  
S1 6999 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
合计 72  
13 6908 行政处罚法学 5 免考英语(二)加考课程
14 6910 行政复议法学 5
15 6911 国家赔偿法 4
 
        三、 报考条件
        凡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均可以报考。
        四、 收费标准
        2800元/年的学费,加学杂费一起3280元/年,学制两年。报考费50元/科。
        五、 报考优势
       考试课程少,一共只有12门。